关于开展2021年创业园孵化基地征集评估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就业促进科     发布日期: 2021-08-25     发文部门: 就业促进科       63
 

关于开展2021年创业园孵化基

地征集评估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发展和应急管理局;驻呼各高校;各市级创业园孵化基地:

为做好2021年我市创业园孵化基地征集评估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创业园孵化基地征集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0〕13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2021年创业园孵化基地征集评估管理工作

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见附件)的要求,积极组织本辖区内有意愿的创业园孵化基地和高校按期申报,于9月30日前上报书面申报书一式三份至市人社局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报至市人社局“一网通办”及指定邮箱。

二、考察2020年征集评定的创业园孵化基地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10月初组织专家对2020年已评定的创业载体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以奖代补”资金使用情况,考察合格的发放第二批“以奖代补”资金。

三、考核复评我市27家市级创业园孵化基地

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要求,我局将组织专家学者和创业工作管理人员对27家市级创业园孵化基地进行考核复评。27家复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附件表样一格式,制作《呼和浩特创业园孵化基地复评自查报告》,经所在地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后于9月30日前上报。10月份经考核复评,不符合创业园孵化基地标准和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复评达标的,可纳入下一步“以奖代补”资金扶持范围。

人:曹培秀      

联系电话:0471-5181206

   箱:rsjjycjk5181@163.com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1511室

“一网通办”网址:http://106.74.0.244:8082/comcalogin/#/comcalogin

 

附件:呼和浩特创业园孵化基地征集评估管理办法

 

 

 

2021年8月23日

附件呼和浩特创业园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更改).doc

附件的附件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