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创业园孵化基
地征集评估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发展和应急管理局;驻呼各高校;各市级创业园孵化基地:
为做好2021年我市创业园孵化基地征集评估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创业园孵化基地征集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0〕13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2021年创业园孵化基地征集评估管理工作
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见附件)的要求,积极组织本辖区内有意愿的创业园孵化基地和高校按期申报,于9月30日前上报书面申报书一式三份至市人社局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报至市人社局“一网通办”及指定邮箱。
二、考察2020年征集评定的创业园孵化基地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10月初组织专家对2020年已评定的创业载体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以奖代补”资金使用情况,考察合格的发放第二批“以奖代补”资金。
三、考核复评我市27家市级创业园孵化基地
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要求,我局将组织专家学者和创业工作管理人员对27家市级创业园孵化基地进行考核复评。27家复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附件表样一格式,制作《呼和浩特创业园孵化基地复评自查报告》,经所在地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后于9月30日前上报。10月份经考核复评,不符合创业园孵化基地标准和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复评达标的,可纳入下一步“以奖代补”资金扶持范围。
联 系 人:曹培秀
联系电话:0471-5181206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1511室
“一网通办”网址:http://106.74.0.244:8082/comcalogin/#/comcalogin
附件:呼和浩特创业园孵化基地征集评估管理办法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