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商运发[2022]6号
为落实市本级猪肉长期储备,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根据自治区和我市对冻猪肉储备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市本级冻猪肉长期储备承储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市本级冻猪肉长期储备
(二)储备数量:240吨
(三)规格品种:冻白条猪及其分割产品。入库储备的冻猪肉产品必须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安全标准。
(四)储备方式:采取企业代储方式
(五)补贴标准:储备补贴参照自治区冻猪肉储备标准,采用包干补贴的形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3000元/吨/年(包含货款利息、冷藏保管费、运杂费和损耗费)。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肉类经营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未被列入国家诚信系统“黑名单”;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70%。
(二)储存冷冻猪肉冷库应符合《中央储备肉冻肉储存冷库资质条件》和《内蒙古自治区区级储备肉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具有全资或持有51%以上股份的储存冷库,储存能力在2000吨(含2000吨)以上。
(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以及重大动物疫病。
三、有关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担市本级冻猪肉长期储备的相关企业申请承储。
(二)申请承储企业完整填写《呼和浩特市本级冻猪肉长期储备承储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后,由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并附清单所列材料(见附件2),一式8份,于2月21日前,报送市商务局。
四、相关说明
市商务局按照有关条件和标准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承储企业1家。
特此公告
附件:1、呼和浩特市本级冻猪肉长期储备承储企业情况表
2、提供材料清单
(联系人:陆丽娟 联系电话:6621170)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2022年2月11日
附件1
呼和浩特市本级冻猪肉长期储备
承储企业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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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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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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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联系人 |
联系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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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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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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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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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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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用等级 |
是否向小贷公司或其他民间机构借款 |
是( )否(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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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范围 |
企业与冷库关系 |
全资( )控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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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名称 |
冷库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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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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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占地面积 |
冷库是否被 抵押、保全 |
否(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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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体库容量 (吨) |
单体库1: 单体库2: 单体库3: |
冷库是否安 装监控设施 设备 |
否( )是( ) |
是否承担过中央或自治区市级冻猪肉储备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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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承诺: 本人谨代表申请企业做出申明,完全明白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及申请表格内的所有内容。本人确认,填报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本人也知道如误报或者漏报材料,以欺诈等手段取得本项目资金,均属违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人已对上述所填内容及所附材料进行了认真核实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企业法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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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提供材料清单
一、 承储企业申请表
二、 企业简介
三、 营业执照副本
四、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五、 食品流通许可证
六、 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
七、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登记情况
八、 未列入国家诚信系统“黑名单”证明
九、 冷库管理相关制度
十、 冷库房产及土地使用说明
十一、冷库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十二、建设部门出具的冷库竣工验收意见
上述材料除1、2外,其他均提供复印件;11、12为非必需材料,如有可提供。
备注: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8份。